看小说88

繁体版 简体版
看小说88 > 我的妹妹是偶像 > 第一百一十章 三年二班、晴天和某同学

第一百一十章 三年二班、晴天和某同学

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(免注册),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,并刷新页面。

为什么这种速度你追不到

鸟飞翔穿过这条小巷

为什么这么简单你做不到

仔细想这种生活安详

为什么这种速度你追不到

不好笑不好笑不好笑……

这首《三年二班》放完,郝艺风沉默了,这比《晴天》对他来的震撼还要大,这个时空还没有“饶舌”这样的音乐形式,在他看来这里应该是借鉴了快板的形式,有节奏的念白。前面的歌词几乎全是平直的念白,完全没有旋律可言,但是配上背景音乐却格外好听。进入副歌,优美的旋律交杂有节奏的念白,简直让耳朵爆炸。

可以说这个杰的毒药完全创造了一种全新的音乐形式。

“这是个天才,这是个天才,这是个天才。”郝艺风忍不住在麦里咆哮起来,但很多网友或许不能够明白一个资深乐评人的兴奋。

郝艺风捏住麦激动的大声喊“我先不说这是一种全新的音乐形式,我们暂时也不去探讨这首歌对于华夏音乐有多么重要的意义,我们先尝试分析一下这首歌无敌的编曲,这首《三年二班》是我有生以来见过,不,听过的最复杂精巧的编曲。这也是我第一次听见,有人能把一项运动写进歌词里,还天衣无缝立意高远。”

\"训导处报告三年二班周杰伦马上到训导处来”

这首歌在乒乓球的音效里面略显滑稽和轻浮

但是你用你的眼和耳就不难发现

这首歌一点都不好笑

这是首异常复杂的歌曲

从曲上来说,有一段类似快板的校园轻快念白

里面还混杂了很多的和音

从词来说,直接长篇大论。

两段词还完全不相同,两个意境

从编曲来说

有下课铃声

有乒乓球声

另外的下面详解

再从立意来说,从来没出现过的运动题材却以小见大

讲了个所有人从小问到大的问题,这第一名到底有多强?

可不可以不要这个奖?说到这里

说这首歌华夏流行史上最复杂的歌曲可能还有人不信服

下面一一详解。

从编曲开始,我们都知道,越复杂的编曲越牛逼,

《三年二班》或许狠狠扇了我一巴掌,我无比震惊一件事情。

为什么震惊,这首歌看似复杂到爆的各种音效背后隐藏着一件很诡异的事情。

一开始的闹钟,上课铃,乒乓球,后,弦乐音开始

继续听,只听弦乐,听完整首,你会发现,

整首歌都在重复这个弦乐一直一直重复。

除了**部分的配合之外,几乎就一个旋律到底。

然后更诡异的事情来了,为什么不容易发现?

因为就这样一段旋律既然和每首歌从头搭到尾都很搭。

那为什么单单选中这样一段旋律呢,我很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。

这是巧合吗?

显然不是,我先提个问题,

这首歌听哭或者听出悲伤气氛的人有多少?

我想不在少数。我不认为是我一个人神经质的感受。

我相信一首好作品是有共鸣的,

我觉得制造这种悲伤氛围的就是这段弦乐。

编曲者一直重复没有别的用意,就是告诉你,这首歌一点都不好笑。

我想去繁从简,立意深远,就是大师所为。

另外重点说说乒乓球的音效。

这个也不是为了好玩加的,3分10秒不好笑不好笑之后的编曲是整首歌的精华。

弦乐和乒乓球的对决到了极致,这个时候乒乓球的每一次击打都恰到好处,一直到结尾。

这相信这会是杰的毒药非常得意的作品。

再说词。

这首歌在词上面依然复杂的可以,从一开始校园写起。

越写越收不住,写了教室,又写到操场,写到考试,写到打乒乓球,

从比赛又写到竞争,终于写到主题。

作者寥寥数笔,直抒主题,却留下多少听者深思?

《三年二班》是少有的有深度哲理的歌曲。

它告诉我们,第一一点都不重要。

这个第一名的奖也不用太在意,自身的实力比什么都重要。

自己当自己的裁判。本来以为写到这该收住了。

可是曲还没完呢,

“走下乡寻找哪有花香坐车厢

朝着南下方向鸟飞翔,穿过这条小巷仔细想

这种生活安详”

如果你厌倦了都市的竞争

不如脱身,背起背包,寻找那一缕花香

编曲和词都足够出色,曲再次压轴了。

前面的念白有几句无比动听,

“眼睛你要擦亮记住我的模样表情不用太紧张

我是三年二班我专心打球的侧脸还蛮好看

黑板是吸收知识的地方只是教室的阳光

那颜色我不太喜欢,没有操场的自然

为何比较漂亮的都是在隔壁班

还有考卷的答案,我刚好都不会算”

“正手发长球的打法只是初级乒乓

反手短打再狠狠杀球是高级乒乓”

**部分唱的几句旋律也是异常抓耳。

特别是3分54秒之后念白和唱交错进行,耳朵都快怀孕了。

(感谢夜木风的打赏,更要感谢你一直这么活跃,让我坐在电脑前码字的时候,看见你的名字就很温暖。谢谢你。

因为我是周董的歌迷,所以这几章乐评有点多,也不知道大家会不会喜欢。但是我想,虽然周董的音乐不是所有人都会爱,但不可否认这个时代的音乐是属于他的。我还记得那个时候还要去买磁带才能听他的歌,我在家乡的小城市送了一盒《范特西》给我喜欢的姑娘。我还记得和大学同学在ktv点周董的歌,他最喜欢的是《黑色幽默》我最喜欢的是《安静》。我还记得我后面长大了,和我的女朋友不远万里去京城看周董的演唱会,旁边三十的大叔,在大合唱《晴天》的时候泪流满面。无论如何他的音乐是我整个青春岁月的旁白,他的歌是我们所有故事的注脚。他是华语乐坛最后一个天王。)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